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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关于推荐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838

    各基层团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威尼斯官网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威尼斯官网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等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1711

三、评选推荐标准

     参考《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四、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4名

先进集体:4个

优秀学生标兵(推荐):2名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1名

    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会同班委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要在院内组织答辩

六、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1020-1027日,组织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申报、评选工作,申请书自行下载;

    21027- 1112: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初审、推荐;

    3111318002000:将校级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汇总名单(附件35)交至校团委(浦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同时受推荐的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还需递交申报表(附件6)(随表格附上申报材料打印件);过时将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41114日-1122:校团委初评并组织评选、审核先进个人,确定名单;

    51122日—1124日:名单公示;

    61127日:提交校党委审核先进个人名单;

    71127日—127日:先进个人、集体登记表(附件24)的填写(随表格附上登记材料打印件)。 登记表于112918002000交于浦东校区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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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年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先进集体申请表.doc

优秀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推荐)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