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校能够更好的学习、生活,现进行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减免对象:
在籍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预科生。
二、评选要求:
参照《学生手册》、《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科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规定。
三、学杂费减免标准:
减免额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本科3000元/基准班。班额及系数折算:
1、以35-40人(含35、40)作为一个基准班;
2、其它班级:
超过40人以上 系数为1.1(本科3000×1.1);
30-35人(含30) 系数为0.9(本科3000×0.9);
25-30人(含25) 系数为0.7(本科3000×0.7);
低于25人以下 系数为0.5(本科3000×0.5);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学生于12月17日12:00之前完成申请。
说明:学费减免申请、评审等环节通过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http://210.35.88.203/zx/Login.aspx
2.各位老师请于12月18日16点前将《学费减免金额分配表》发送至学院资助负责老师。
五、其它
在减免评定的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班级作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