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根据《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和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
1、个人于11月10号下午13点前在网页连接处https://jinshuju.net/f/rctDVK
将《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信息汇总表》填好提交。编号栏可不填,类型即为:学业优秀、学业进步、学风建设
2、《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文件命名格式附上班级+姓名,如:《上海电力学院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报-2015151XXX》交电子版,发至辅导员处,学院进行初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提交至学生处,最终由学生处确定评选结果。
申请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点
三、评选方法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分为两类:学业优秀奖、学业进步奖,学风建设奖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型。
1.学业优秀奖:上一学期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3%,上一学期无挂科,三、四年级需通过英语四级,二年级不做英语四级的要求。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情况为学院其他类型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2. 学业进步奖:要求上学期成绩专业排名较上上学期上升至少30%,或成绩排名较上学期上升15名次,或期末成绩所欠学分较考试前至少减少12个。
3. 要求在上学期积极参加学业导航工作并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取得良好成绩。
特别说明
提供虚假信息的班级和个人,将被取消本次和下次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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