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情况,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威尼斯88669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及认定等级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充认定申请
(一)补充认定对象
1.2021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1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2.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未进行2021年学校家庭困难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学生。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补充认定资格的学生(2021年已认定学生无需重新申请)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2月27日前,学生需完成在线申请(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3月1日前辅导员完成材料审核、民主认定,3月5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公示等环节。
二、认定等级调整
(一)认定等级调整对象
已申请成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等级的,即由一般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特别困难调整为一般困难,取消困难认定三种调整类型。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等级调整的学生在2月28日前向辅导员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3月1日前辅导员完成材料审核、民主认定,3月5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公示等环节。
3月7日前学院向学校提交《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名单汇总表》、《学院学生困难补充认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