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励全院广大党员在全面推进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要求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并与党史学习教育、学院改革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各党支部要坚持评选的标准,在认真回顾总结支部工作的基础上,把推荐优秀党员的工作与民主测评工作相结合,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教工)
①坚定理想信念,带头示范。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党性观念和党的意识强。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和各项重大工作中体现先进性,群众认同度高。
②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爱岗、爱生、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③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优良。关心集体、关心同志、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以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师生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
④优秀教师党员评比要求近两年内党员民主测评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2、优秀共产党员(学生)
①信念坚定,党性意识较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历届全会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
②学习勤奋,学风示范良好。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中发挥骨干作用。带头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院风学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
③行为文明,服务奉献积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中积极作为。热心帮助同学,有较高群众威信。
④优秀学生党员评比要求近两年内党员民主测评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三、比例和名额确定
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院正式党员总数的8%。
四、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于6月20日前向学院党委申报优秀党员的推荐表。
2.6月21日至6月25日学院党委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评选和公示。
3.6月29日前,学院将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表彰和奖励
优秀党员的表彰名单由学院党委委员会讨论确定,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威尼斯886699“优秀党员”(教职工)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威尼斯886699“优秀党员”(学生)推荐审批表.docx
威尼斯886699党委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