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威尼斯官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情况,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威尼斯88669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及认定等级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充认定申请
(一)补充认定对象
1.2019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19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2.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特别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未进行2019年学校家庭困难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补充认定资格的学生(2019年已认定学生无需重新申请)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2.3月31日前,各学院需完成材料审核、民主认定(可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公示等环节。
二、认定等级调整
(一)认定等级调整对象
已申请成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等级的,即由一般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特别困难调整为一般困难,取消困难认定三种调整类型。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等级调整的学生需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2.各辅导员请在3月2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民主认定(可采用线上会议方式)等环节,并将《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交给洪茜老师。
3.学院将于3月31日前完成审核,公示等环节。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同时也是学校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请各学院按照《威尼斯88669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请注意网上申报的各项内容(目前上海市学生资助网暂未开通,后续根据通知补报),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3.学院做好纸质材料归档,根据要求,需有专门的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原则上需存放十年。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核查。
4.认定工作完成后,开学后需归档材料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处归档);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学生准备材料说明及模板》(原件各学院留存,复印件交学生处归档);
(3)《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名单汇总表》、《学院学生困难补充认定工作报告》盖章纸质版。
2019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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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