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威尼斯官网“推优”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在威尼斯官网团员青年中树立典型,更好地为党培养后备力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安排部署,院团委决定近期在全校开展线上“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鲜明的组织观念;
3、思想进步,旗帜鲜明,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社会不良行为作斗争,有坚定的组织原则;
4、尊敬师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思维敏捷,积极探索,有较好的业务能力;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科技与社会实践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二)优先条件:
1、在本次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积极,担任各地区各条线疫情防控志愿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各类荣誉称号;
3、在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受到有关部门、单位表彰或受到媒体报道,为学校、班级带来一定荣誉;
4、获校级以上各类奖学金;
5、学术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收入书籍;其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收入书籍;
6、在校级以上学术竞赛、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二、工作原则
在“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推优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人人知晓,公平公正;
2、集体决定的原则。团支部在形成考察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3、党团衔接的原则。即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
三、推优比例
总体推优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的5%(包含研究生)。各年级建议推荐比例:大一年级9%(20名)、大二年级5%(12名)、大三年级1%(2名)、大四年级不建议推优(各年级比例一般不能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院向校团委说明情况,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进行微调),研究生(11名)。
四、工作要求
(一)团支部委员会提名候选人
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指导下,对班级中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参照通知要求的推荐条件提名候选人。
(二)组织召开线上团员“推优”大会
辅导员根据学院团委确定的名额,召集团支部全体成员,使用视频会议软件召开线上团员“推优”大会,介绍“推优”条件和实施方案,并介绍每位候选人情况。然后采用线上投票软件进行不记名投票,产生“推优”对象。投票实际参加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推优”对象得票数大于实到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
(三)大会注意事项:
(1)线上团员“推优”大会必须由辅导员使用视频会议软件主持召开。辅导员使用匿名投票软件发起投票(投票发起人必须是辅导员),并指导、监督整个线上投票过程,对投票结果负责;
(2)团员“推优”大会推荐使用app:腾讯会议。操作方法:在手机端下载安装“腾讯会议”app,注册账号登陆,选择“预定会议”设置会议信息;
(3)投票环节推荐使用微信小程序:群投票。操作方法:在手机微信中点击“发现-小程序”,在上方搜索栏中搜索“群投票”,点击进入,在第二栏“创建投票”中点击“群投票”,进入后填写投票设置信息;
(4)辅导员也可以根据通知工作要求,选择其它合适的软件开展线上团员“推优”大会及投票选举工作。
(五)学院团委进行“推优”公示、审核
学院团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团委组织调查核实,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后做出相应调整。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在同级党组织指导下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名单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组织填写《威尼斯886699共青团组织推优表》电子版(附件2),并上报《威尼斯886699“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电子版(附件3),两份表格中除签名、盖章、贴照片处外,所有内容都要填写(包括日期)。学院团委认真审核所有电子版表格,检查无误后再发送至校团委。打印纸质版事项另行通知。
五、工作时间安排
1、3月5日—7日:学院团委向本学院辅导员、各支部部署安排本学期线上“推优”工作和“推优”名额。
2、3月8日—15日:辅导员组织本支部线上“推优”工作。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指导下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候选人提名。辅导员召开线上团员“推优”大会,根据分配名额,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3月16日—18日: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汇总至学院团委,并将《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电子版交至学院团委。
4、3月19日—23日:各学院团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在同级党组织指导下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名单后报校团委。
5、3月24日-4月2日:校团委对各学院“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对名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