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为弘扬教师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的师德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工作中做出更优异的成绩,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表彰名额
教书育人楷模5名、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其中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15名)
二、各类校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1、基本条件
(1)入校工作2年及其以上(2012年6月30日前入校工作);
(2)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需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且目前是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工作在教育管理岗位,且具有1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2、业绩条件
近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3、推荐名额分配
教书育人楷模:
电气学院、自动化学院、能机学院、环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电信学院、经管学院、数理学院、外语学院、社科部、体育部,国际交流学院,每个二级院(系)1名。
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1)电气学院3名、自动化学院2名、能机学院2名、环化学院2名、计算机学院2名、电信学院2名、经管学院2名、数理学院2名、外语学院2名、社科部1名、体育部1名,国际交流学院和工程训练中心1名,以上名额分配以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候选人名额中包含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其他党总支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为:机关5名(含艺术教育中心),图书馆、现教中心1名和成人教育学院1名,产业和后勤服务中心1名。
三、评选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时间安排:
2、6月底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初步人选,然后向全校公示一周。
3、9月10日,教师节大会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