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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转发:关于制定2016年教师国内外培训、产学研践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0浏览次数:887

全校各部门:

2016年国内外培训、产学研践习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结合具体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人才规划和教师在职培养规划(主要进修项目),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安排教师进修,并制定2016年度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计划。

培训主要形式

本次申报培训的主要进修形式有:学校资助的国内进修,包括学历学位进修、部分产学研践习等;教委资助三大进修,包括国内访问学者,国外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外访学。

申报程序

1申请2016年国内外进修(或入学考试)的教师向本部门提出进修申请,申请学校资助国内培训项目的填写《上海电力学院教师在职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上海电力学院教师在职非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生产实践申请表》;申请教委资助三大培训计划者向部门申报进修单位、专业等意向,由部门统一汇总,通过学校审批人员待教委通知后正式填写表格。

2、部门审核教师的进修申请并签署意见,学校资助培训汇总填写2016年教师进修计划表》(直接点击下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教委资助计划汇总填写《国内访学汇总表》《出国访学汇总表》《产学研汇总表》(所有上报名单均需排序)。20151016日之前将进修计划和教师进修申请表上报人事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到rscshizi@163.com

3、人事处汇审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及人选,拟制学校2016年度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计划草案,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后,由人事处协助办理报名手续,开具相关证明。

5根据不同进修项目的要求教师须在进修前与学校部门签订进修协议。

6201512月完成进修申报及学校审批工作,除课程进修等短期业务培训外,学校不受理计划外个别进修申请。

其他

1已完成进修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教师,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进行信息更新。

2需要报销的教职工可以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59月起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费自理。

3、党政管理干部报考博士按照《上海电力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5917